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市场的自由化、国际化程度进一步加深,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加剧。在国际经济金融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尤其是随着日本“泡沫”经济崩溃、亚洲金融危机爆发,日本经济日趋国际化。
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日本经济高速增长的终结,企业经营战略也在不断转变,同时股票市场也不断发展,日本的融资方式也同步发生着很大变化,从以银行融资为主转变为证券融资、间接融资和内部融资等三种方式并重。
在日本,银行主导型融资的具体模式是主银行制的融资模式,即一个企业与某个特定银行之间保持长期的关系,该企业从主银行那里的借款占企业借款总额的份额*大。这种“主银行”是指对于某个企业在资本筹集和运用等方面大并拥有持股(主银行经常是其*大的股东之一)、**派遣等综合性、长期**易关系的银行。
企业主要是依赖外部融资,而在外部融资中,银行融资的比例一直在40%左右,股票和债券等证券融资的比重却呈下降趋势,企业逐渐形成了以银行贷款为主的融资方式。这主要是因为当时日本企业过热的投资引起大量的投资需求增长,同时日本证券市场发展的不完善和不发达使得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融资比较困难。这两者之差只能靠银行贷款来弥补。
银行主导型融资是指以银行为中介的间接融资作为企业外部资本主要来源的一种融资方式,即所谓的关系型融资。在这种融资方式中,银行是非金融企业外部资金的主要提供者,并且扮演着对公司进行外部监控的角色,企业和银行之间具有密切的关系,银行在很大程度上具有证券市场的一系列功能,这与日、德欠发达的证券市场有一定的关系。
日本的主银行制度包括三个相互补充的部分:(1)银行与企业建立关系型契约: (2)银行之间形成相互委托监管的特殊关系;(3)监管当局采取一整套特别的监管手段,如市场准人管制、“金融约束”。
主办银行与企业之间态成必要的产权联系,使得银行和企业之间在经济利益上有更多的一致性,由此形成的管理权也是单向的,主办银行对企业不具有具体的经营决策,而只是监督和提供内部信息。 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前,即日本的经济高速增长时期,日本企业是以银行融资为中心的。
由于以主银行为首的银行贷款几乎成为日本企业资金来源的唯—男道,且银行往往与企业之间相互持股p主银行就牵头对企业实施相互控制。如果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支付正常,则主要由各有关企业依照相关的持股关系进行被动的监督;而一旦企业经营出现异常,财务危机显现出来,整个治理结构马上就转入由主银行牵头的积极干预状态。
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目前企业的融资主要可以分为两大模式:一种是以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以及德国为代表的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导的模式,银行贷款融资占企业外部融资的50%以上;另一种是以英美为代表的以证券融资为主导的模式,证券融资占企业外部融资的55%以上。
问:可研报告是做什么的?
答:一般是用来申请**备案立项的,申请补贴资金也会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