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许多德国企业都是由家族企业转化而来的,许多家族思想对企业的影响一直很大。同时,德国银行的服务网络十分发达,法律允许商业银行从事证券市场等所有融资活动。
顾名思义,是指银行可以自主从事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各种金融业务。也就是说,**银行摄可以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业务,也可以直接进行证券投资。
德国企业制度主要体现的是其社会市场稿神d 20世纪90年代以前,德国银行金融都受到**的约束。德国**对非银行金融的约束主要通过两个手段:
一是严格而烦琐的发行审批制度;二是对证券交易课以重税。
德国企业的融资模式基本上与日本相同,都是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不过,德国实行的是一种**银行融资体制。“**银行制度”又称“综合化银行制度”。
由于以主银行为首的银行贷款几乎成为田本企业资金来源的渠道.且银行与企业之间相互持股,主银行就牵头对企业实施相互控制。如果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支付正常,则主要由各有关企业依照相关的持股关系进行被动的监督。
由于这两个因素,德国企业发行商业票据和长期债券长期受到阻碍,股票的发行和交易同样受到各种税赋的制约.这就从客观上使得发行股票和债券等外部融资形式与银行贷款相比缺乏竞争力。
这种**银行的存在,使得银行能够直接控制企业。在西欧,企业不愿公开自己的内部情况,而发行股票融资则必须公开自己的内部情况,这也使得企业更愿意利用银行融资。
银行全面介入企业,并成为企业重要的持股者,如德意志银行、大众银行和德果斯顿银行就拥有奔驰、大众、西门子等五家德国大企业60%的股份,成为核心工商业的大持股者,同时,这些企业也是银行的大股东,这就说明德国的银行是“**”的。